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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校园公共区域全面禁烟活动的通知
来源:党政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18-03-06 13:2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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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经贸职业学院
关于开展校园公共区域全面禁烟活动的
通 知
为倡导良好、健康、绿色的生活方式,减少吸烟危害,促进和谐健康教育,创造文明、洁净、优美的校园环境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拟在校园公共区域开展全面禁烟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禁烟区域
第一教学楼、第二教学楼、图书馆、实训中心
二、适用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、教职员工(含临聘人员)、外来人员
三、禁烟规定
全体学生、教职员工(含临聘人员)、校外来访者不得在禁烟区域内的教室、会议室、办公室、走廊、卫生间等场所吸烟,不流动吸烟,不给他人递烟,不接受他人敬烟。
四、相关管理措施
1.强化监管。学院成立禁烟监管工作组,全体教职员工都是监督者,加强禁烟监管,监督别人的同时监督自己。
2.加强宣传。在禁烟区域设置禁烟标识;充分利用校园网、广播站、宣传栏、橱窗等阵 地,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校园全面禁烟的目的与意义,向全校师生发出禁烟倡议。
3.惩罚措施。对违反规定吸烟的学生与教职员工,将给予相应的奖惩。教职员工违反禁烟规定的,罚款50元/次。学生违反禁烟规定的,首次发现,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相应的综合素质积分。再犯者,除扣除相应积分外,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。累犯者,根据情况给与警告及其以上处分。对院外来访者违反规定的,给予劝离。
五、其他事项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重庆经贸职业学院
2018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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